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9-DCZB-C2025-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同里镇房屋拆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①: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自行下载。
3.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zfcg/html/content/************1.shtml)(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4.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61、******89、******5;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加密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网址:******/),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3.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开启:
1.远程开启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2.远程CA预解密时间03月04日09:30至10:00(北京时间)
3.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更正内容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或实际结算合同金额满45万为止(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更正日期:2025-02-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通知为JSZC-320509-DCZB-C2025-0001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凡原采购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均按本通知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吴江区同里镇迎燕东路68号
联系人:朱宇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F幢1021室1027室
联系人:归俊华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归俊华
电话:051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