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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海珠区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及成果,倡议社会公众积极行动,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海珠,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就“海珠区2025年环境日公益宣传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珠区2025年环境日公益宣传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拟就“海珠区2025年六五环境日公益宣传活动策划实施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在2025年5月至6月期间,策划开展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寻访美丽海珠”为主题的海珠区2025年六五环境日公益宣传活动,要求形式新颖、内容富有感染力。具体包括:
(一)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寻访美丽海珠”主题,策划活动,起草活动方案和相关文稿。
(二)拍摄制作4条环保主题公益宣传片,总时长约5-10分钟。
(三)以六五环境日为切入点举办一场主题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氛围营造、物料设计与制作、音响等设备安装与搬运、技术人员配备、视频产品制作与播出等服务。并在线上推广。
(四)拍摄2条短视频为活动进行预热。
(五)设计制作活动宣传物料及相关文创产品。
(六)对活动全程录像并制作活动回顾短视频。
(七)在活动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对活动内容汇总成新闻稿(含图文、视频)报送采购单位;协助在3个以上主流自媒体平台和3个以上新闻媒体平台宣传活动成果。
五、服务时限及最高限价
服务时限:2025年5月至6月。
最高限价:项目经费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该限价包含宣传资料制作费、场地费、录制费、纪念品费用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报价超过上限(不含本数)的无效。
六、支付方式
费用拟分两期支付:
1.合同生效后,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服务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首期款(不超50%)。
2.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提交全部服务成果,且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服务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剩余款项。
七、服务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服务团队的要求。
1.具有较丰富的融媒体宣传资源及相关政府服务经验,具有优秀的活动策划、摄影和视频制作能力。
2.服务团队有制作政府部门专题片、汇报片等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3.服务团队自有设备参数标准: 4K 电影级摄影机,影像传感器最大分辨率和成像区域:3424x2202;帧率:30fps;专业灯光、收音设备;4K专业级航拍器等。
八、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报价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项目策划传播方案(计划);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并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报价文件由各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7楼708室。邮寄或者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恕不接收。
九、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组织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结果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莫小姐,******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报名的服务机构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报价承诺函.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2025年5月7日